對我來說,我的花園是我的樂園。我種了一些熟悉的植物,如菊花﹑蘭花﹑劍蘭﹑牡丹﹑蘭花﹑百香果…,來藉慰我的故鄉情;我也種了一些本地植物,如水仙﹑鬱金香﹑薰衣草,迷迭香等,來滿足我的浪漫英倫風情。
除了我把我的花園當成是樂園外,很榮幸還有方圓百里內的鄰居的貓,牠們喜歡到我的花園來散步,更喜歡告訴我牠們今天已來報到了。各鄰居家的貓個有其喜愛的地盤,牠們會在我的花園挖一個一個的洞,特別是剛整理好的地或那些珍貴且脆弱的植物旁,然後方便解放一下,再扒些土覆蓋起來,讓我對牠們「永銘於心」恨得牙養癢的。一來貓屎其臭無比,再來牠們老是挑我最寶貝的植物下毒手。我不解為什麼這些貓老是喜歡到鄰居的花園方便,而不是與牠們親愛的主人分享呢?
因此如何防止鄰居的貓把你的花園當成牠們的廁所,變成一個很重要議題。怎麼辦呢?
看到鄰居的貓一走近,馬上趕走,但不能傷害牠,別忘了這個國家的動物保護法比兒童保護法早先成立,這裡的動物很有「動物權」的,動到牠們一根汗毛這種傷天害理的事,保證你上頭條新聞,人神共憤的。
養一隻貓吧!有人建議,但鄰居卻有不同的意見。他們養一隻貓,寄望牠會護衛牠主人的領土,驅除任何閒雜。惜該貓不夠強悍,不僅不能護衛牠的領域,還飽受其它貓的欺壓而受傷累累,讓主人心疼不已。不過該貓倒是很體貼牠的主人,也特別喜歡我,常常會來造訪我家,更喜歡跟我的新植物打招呼。啊!我的花圃或菜圃細土如棉,可鑽﹑可挖﹑可躺,當然比牠主人整齊綠油油的草地有趣多了!
買獅子的排泄物吧!什麼?萬獸之王駐駕於此,怎容貓輩在此竄流囂張呢?在動物園可以買到,「資源」再利用,多麼具有環保概念,只是氣味濃郁,不僅貓流不敢侵入,連你都要退社三分了!
橘子皮,雖然橘子已不像十六世紀時那樣尊貴,一顆得要當時軍人一天的薪水,所以橘子皮都很珍貴根本捨不得丟掉,還特地檢起來加糖蜜過當零嘴吃。但要維持花園永遠瀰漫著柑橘的清香,就算我早吃柑橘,午吃柑橘,晚也吃柑橘,點心加宵夜又是柑橘,收集所有的橘子皮,也是無法辦到,乾脆把花園改為橘子園算了?!
裝聲納器,噯!既然活在而二十一世紀當然要享用現代新科技的方便,裝個驅貓聲納器,讓貓受不了你花園的「搖滾音樂」,當然就不願意走近你家了。惜有效範圍是不大又多死角,在「自然的呼喚下」,牠們還是喜歡到鄰居家「坐」一下的。
所以我的花園,我在時,是我的樂園;我不在時,就是鄰居貓的樂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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